法制网深圳5月9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钟金华 凌锦涛 浙江某公司法人代表罗某为牟取钱财,打着投资氨基酸等保健品,获取高收益的幌子,通过传销模式吸收了1000多名会员,非法吸金1000余万。东窗事发后,罗某闻风而逃。5月8日,他在深圳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5月8日下午,深圳铁路公安处福田火车站派出所接举报线索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罗某在火车站附近出现。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根据掌握信息资料,最终在人群中发现目标人物。民警找准时机,对其抓捕,随后罗某被民警押往派出所。
经查,现年45岁广西籍男子罗某,在浙江兰溪市开了一家有限公司,罗某为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为牟取钱财,罗某对外宣称该公司出产的氨基酸为高新技术产品,市场空间巨大,,利润丰厚,吸引了许多不明就里的群众前来投资。为了扩充投资客户,该公司积极发展购买产品的客户成为会员,并鼓励其拉拢亲朋好友一起投资“致富”,大力发展“下线”。一旦发展“下线”成功,公司还对该会员进行金额不等的奖励,实行所谓的“激励计划”。高利润、高收益的幌子吸引了1000余名群众加入会员,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直至东窗事发,罗某闻风逃匿,部分受骗群众才幡然醒悟,纷纷报警求助。浙江警方掌握情况后,立即立案调查。罗某很快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在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