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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分销与传销的区分方法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3-01
在国内,微信用户日使用量上亿,为了维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微信给出官方回应举例何为非法分销:一种是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一种是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
这两类行为根本就不是分销,而就是传销!对于微信的这种严打,我们应该拍手叫好!微商乱象丛生,就是因为这种传销行为一颗老鼠屎坏了满锅汤,对这种行为的整肃有利于微商的健康发展。
2月15日,微信发布《关于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宣布针对有公众账号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国企中国联通、中移动等成熟品牌都在采用微商分销模式来销售产品或者服务,微商分销模式不仅不会消亡,反而是接下来的大热点。
在微信诞生之前,这就是热门问题。关于传销和直销的争论,关于安利是直销还是传销的争论,就是这个问题的翻版。微信分销,就是利用微信这种让人与人更快速连接的工具和技术,让直销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微巴人人店微信三级分销系统,直接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原本支付给平台的流量费则转变成利润直接让利消费者,增加客户黏性,在社交媒体上促成品牌的口碑传播。口碑转化为流量,实现良性循环。
 
不正规的微商分销:
1.不以销售商品为导向,而是以发展代理下线获取收入。不把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首要位置,发展的重心不是建立消费者品牌、打造重视用户群体,而是放在代理上,靠强迫代理买货获取收入。
2.发展代理时,强迫代理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强迫代理囤货,卖不掉还不能退货。
3.所销售的产品没有比较公正、透明的价格体系,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无完善的退货机制。
非法分销(传销)的几个典型行为:
1.拉人头式。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或给付报仇。
2.没有商品介质,或者虽然有商品但质次价高。很多传销中,一般没有商品,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只要拉人加入即可。有的传销有商品,但质次价高,没有任何使用价值或者社会价值,只是个幌子,用来掩人耳目或者仅作为道具而已。
3.收取入门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用(入会费或者人头费),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利益。
4.个人或者组织崇拜。对被发展者进行洗脑、培训、灌输成功学,主要表现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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