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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使其灭亡 必让它疯狂 ——“悦花越有”越来越疯狂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3-29

  近年来互联网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都是换汤不换药,使得很多受害者自身和朋友倾家荡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呼吁更多的反传销人士加入反传队列,帮助更多受害者,尽自己一份力量。打击传销人人有责。

  近日网友对笔者说起:中合农发集团宣布,报单五万以上含五万的,可以在软件上线后申请中合农发集团的彩虹超市,集团给超市铺货20万元,在该超市内可使用软件支付,也可以使用软件内的积分购买,实行消费全返的模式,其项目就是叫“悦花越有”。嘿,听这名字还真有意思。“悦花越有”是做什么的?听名字就知道了吧,越花越有,花的越多赚得越多可是,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吗?笔者记得反传联盟去年曾予以曝光过,如是在网上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已有上千篇的质询帖子在网上流传,这是否证明其像瘟疫般感染人群越来也多了呢?如图:
 
  笔者为了达到劝说网友的目的,继续上网查询,先来看看它平台的介绍:
 
悦花越有”应用软件将展开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消费者能够得到购物全额返单,商家企业能达到0成本促销。通过第三方银行机构的代收代付,该应用软件还将沉淀下每笔交易额的16%,用于持续兑付每天1‰左右的给予商家及消费者的返点。可以这样认为么:你通过APP支付给商家10000元,商家秒到绑定银行卡8400元,剩余16%=1600元流入APP资金池,支付完成后APP每日返还给你10元左右(千分之一),每日返还给商家1.6元左右(也是千分之一),直至你的10000元和商家的1600元返还完为止,APP截留的16%资金,公司以投资的方式来实现其价值,保证返还用户资金。
 
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就出现了:
 
1.这个模式交易和资金是否安全?
 
2.这个模式是怎么赢利的?
 
3.“悦花越有”的后台可信吗?
 
  它在平台上是这样介绍的:由央企【北京中合农发集团】下属单位【中合农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启动,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8日。小编先查询了这个所谓的“央企”【北京中合农发集团】
 
 
  实在找不到【北京中合农发集团】,只有一个央企是叫【中国农业发展集团】的,于是抱着不放弃的精神,点开了它的网页,发现--它的简称就叫【中农发集团】。而且看【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旗下的管理机构,也并没有【北京中合农发商贸有限公司】。网友一语点醒梦中人:”悦花越有”项目是北京中合农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的。
笔者又从工商登记上查到北京中合农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有3个,百龙宏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首金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创新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是民营企业,个人股东;可他们对外宣传的是属于央企中合农发集团旗下企业。
 
  如果按平台所讲,最后在信息网站上查询出来的最终结果(平台背景)应该与集团挂钩,可是事实上,扯不上任何关系了!经电话咨询中合农发集团总部办公室,中合农发集团办公室明确回复:中合农发集团没有这个企业,也没有推出“悦花越有”的项目,这个企业根本不是中合农发集团的下属公司。除了名称中有“中合农发”字眼,与中合农发集团没有任何股权关系和关联关系。纯属假冒中合农发集团的旗号。
 
  这样说来,又有网友说:管他是否正规公司,只要赚钱就行。
 
首先,笔者针对这个问题表达下观点,一切赚钱的途径必须是建立在合理合法之上的才可以,君不曾听古语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吗?再说,你真的赚钱了吗?你线下的亲人朋友真的赚钱了吗?我们一起来看下他们的运营制度吧:
 
制度:
上拿
拿上一级领导人收入5%
拿上二级领导人收入3%
拿上三级领导人收入2%
自拿:个人收入的8%
下拿
三级分销
第一级:业绩10%
第二级:业绩8%
第三级:业绩6%
级差
第四层以下
100万PV:3%
200万PV:6%
500万PV:10%
1000万PV:15%
2000万PV:20%
5000万PV:25%
10000万PV:30%
分红:
全球业绩3%,分给所有团队业绩达标2000万以上的银卡会员
全球业绩2%,分给所有团队业绩达标5000万以上的金卡会员
全球业绩2%,分给所有团队业绩达标10000万以上的钻卡会员
 
  呵呵!公司董事长刘玉龙声称的:”通过线上的成果来反哺线下实体经济。具体工作落实将通过扶持优秀的入驻商户及用户开设‘悦花越有’品牌社区实体店,并为他们配套全面的品牌输出、铺货支持、物流配送等服务,通过物联网技术整合自营物流体系、配置个体分享型物流员体系,以及与各大物流企业的现有系统广泛对接合作,切实解决老百姓生活便利的最后100米配送问题。‘悦花越有’电商平台未来还将匹配权威征信系统,由总公司提供背书来为‘悦花越有’实体店配套流动资金贷款。助力双创、扶持三农,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深度结合现实国情,为国为民做实事的长期战略规划而打造一家顶级大数据公司‘’居然是
一家运营交入门费,拉人头并多层次返利的传销企业。
 
  据: 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从去年接到针对“悦花越有”的咨询电话开始,到目前网络上的频频曝光,相信因此骗局而受害的人群又至少达到了六位数以上,希望政府部门引起重视,相关工商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排除对传销认定容易取证难的办案难点,加快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害群之马,为维护大多数人民利益尽到人民公仆的责任。同时,敬告广大人民保持平常心,檫亮眼睛,仔细甑别到底是利益还是陷阱,避免上当受骗!其实,辨别传销很简单,不管传销组织穿上何种“马甲”,都难掩其骗人本质,
 
要辨别传销的真面目,只需要看三个特征:
 
1、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2、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3、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返利提成达到三层以上包含三层)。
 
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需要注意防范。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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