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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斑斑的“海润世王肽”拉人头多层级团队计酬,竟然涉嫌传销多年!

来源: 新营销调研 发布时间:2022-04-30

 今天六哥来曝一曝这个以亚州品牌500强企业做为宣传背书的海润世王肽,竞然经营了8年之久,到底是我国的法律漏洞还是有人背后有人提供保护伞?拉人头,多层级,团队元限代计酬,样样俱全~今天我们主讲一下有关制度层面的问题,下期我们将重点曝光夸大宣传治百病的问题!

 

多层级团队计酬模式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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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推5个经销商升股东

股东拿货价格

世王肽:155元/瓶

艾眼液:39元/支

火龙掌:34元/支

鸟语花香:78元/盒

艾姜茶:39元/盒

艾肤灵:20元/支

艾足宝:19.9元/袋

股东级别享受级差管理奖如下:

月达到3万业绩享受7%

月达到6万业绩享受8%

月达到12万业绩享爱9%

月达到24万业绩享受10%

月达到40万业绩享受11%

月达到60万业绩享受12%

月达到80万业绩享受13%

月达到100万业绩享受14%

月达到150万业绩享受15%

月达到200万业绩享受16%

月达到250万业绩享受17%

月达到300万业绩享受18%

月达到350万业绩享受19%

月达到400万业绩享受20%

月达到500万业绩享受21%

月达到1000万业绩享受22%

~系统创业基金

A/系统成立创业基金10万

1股东直推三个股东

2.每个股东每月业绩达30万以上

3小组总业绩连续6个月100万以上,第七个月成立系统。

 

B车奖30万

从系统成立开始年销售额1000—2000万。

 

C房奖50万

从系统成立开始年销售额2000—3000万

 

D豪宅奖100万

从系统成立开始年销售额3000万以上

 

E,系统之间奖励不重复

 

重磅奖励

【世界王牌肽】

整体营业额达到1.3亿!标准(直属第一个市场5000万!直属第二个5000万!直属第三个市场与其它市场3000万)海润集团奖励168米的精装修房宅!(以零售价393元计算)

地址:海滨城市秦皇岛

 


通过以上模式我们不难发现,所实行的奖金制度,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另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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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涉传被立案时,很多团队长误认为我也是受害者,殊不知此时的团队长也是难逃组织传销罪被依法抓捕,适用法律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背景,亚洲品牌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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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 月14日,是由北京市政府批准,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组织机构代码是7001493.以生物肽研发与规模生产为主,至今,已经走过二十多年的历程。

 

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是我国生物科技的龙头老大,被国家确定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项目”,被工商总局、商务部确定为四A级企业,荣获“亚洲品牌500强”称号。在生物肽开发与规模生产中,填补了我国肽类产品的空白,已经达到世界同行业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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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企查查显示如下: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早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早被相关部门处罚过,同时自身风险高达21条之多,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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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

 

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京怀)食药监食罚【2017】100120号

 

处罚事由:

 

2016年3月1日,接到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京昌食药监协函201612号关于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润牌世王肽胶囊”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线索移送函,内容为该局接群众举报,反应购买的“海润牌世王肽胶囊”卫食健字2002第0746号,批号150129,生产日期15年4月20日,有效期:17年4月19日,规格11200.5g,生产企业: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怀疑有质量问题举报人称其取50粒称重共17g。2016年4月12日,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留样室发现有“海润牌世王肽胶囊”生产日期:2015年02月06日;批号:150129产品3瓶,标签标注情况: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746号,批准日期:2002年12月18日,规格11200.5g;检查生产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现场对‘海润牌世王肽胶囊’生产日期150206、批号150129进行抽样。送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2016年7月4日收到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JB1600113;内容为:产品名称:海润拍世王肽胶囊;生产企业:北京海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样品规格:0.5g/粒;包装规格:120粒/瓶;样品批号:150129;检验结果:净含量33.7g/瓶,净含量负偏差29.8%,与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不一致,不符合规定〔按要求规格11200.5g内容物0.4g净含量应为48g/瓶,净含量负偏差应≤9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于2016年7月5日立案,并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及检验报告,同时告知有复检的权利,要求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于2015年初对设备进行改装,调试新灌装机,混一批料,分别于2015年2月6日、3月15日、4月20日生产了批号为150129的“海润牌世王肽胶囊”23690瓶。其中,2015年2月6日生产14400瓶,经质检不合格,于3月9日自行销毁14380瓶,留存对照样品20瓶留样室3瓶,库房待处理区17瓶;3月15日生产同批次产品9130瓶,经质检仍不合格,于3月28日、5月30日分两次自行销毁9130瓶第一次烧毁时被城管口头警告;4月20日将余料生产同批次产品160瓶,经质检还不合格,与留存对照样品17瓶存放在库房待处理区。后由于库管粗心,连同2月6日生产的留存样品共177瓶随其他产品一同售出。后召回99瓶自行销毁。取样检测3瓶,取样费1179元因企业将产品直销代理商,无零售业务,故取样费按产品外包装建议市场零售价393元收取;78瓶流入市场未能召回,销售价格95元/瓶,违法销售金额7410元。货值金额17994177瓶×95元+1179元;被委托人对违法事实、违法所得、货值金额无异议,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一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8589元;2、并处货值金额17994元五倍89970元罚款一

 

处罚金额(元):

 

89,970一

 

处罚单位:

 

怀柔局一

 

处罚日期:

 

2017-07-31一

 

数据来源:

 

信用北京一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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