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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拓祥公司发行CN通证是非法集资行为,参与者自重

来源: 新华防骗 发布时间:2022-02-09

在互联网项目投资骗局中,不乏有这样几类操盘套路,1,没有公司没有法人,只有个模式制度,就开始在微信群里宣传收钱。2,套牌正规公司,宣称是某正规公司搞的项目,然后用个人账户收钱。3,有个皮包公司做背书,美其名曰某个实体项目为噱头,然后画大饼喊大家赶紧投资捞钱。今天要曝光的这个互联网项目投资——湖南拓祥CN通证,就是这样一个明目张胆的大骗局。CN通证天价是必然

两个原因:

️CN通证是中国的符合国家趋势

①CN拓祥科技下个月将成为央企

②CN拓祥科技已经是跨国企业

在越南老挝已有CN拓祥科技小白鼠养殖基地了 在英国已有CN拓祥科技分公司,计划明年7月份在英国上市

️CN通证有强大的实体落地应用

①CN通证是一盘国际大棋,有全球独一无二的运作商业模式

②CN通证有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消费模式,免费消费还增值逼涨CN通证,质押CN通证免费拿产品,CN通证又能退回还增值,CN通证不涨才怪,不成功才怪

对标CN的稳定bi~UCN,就是对标数字人民币,以后大家就不需要换油了,直接变现数字人民币。这个是中国玩bi的最大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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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声称“CN拓祥科技下个月将成为央企,而且已经是跨国企业了”,“免费消费还增值逼涨”,“CN每个月固定上涨50%”,这装笔的姿势新华反骗想说,简直要笑掉下巴,央企是你想成为就能成为的,而且还是下个月?自己什么货色也不撒泡尿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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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显示,湖南拓祥shengwu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3日,注册资金200万元,实激为0,参保人数0,行业是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更关键的是李志儒这个法人董事长还是刚刚在2021年12月10日变更过来的,而且这个公司法人变更已经不是第一次,8月6日就已经变更过。公司名称也变更过,多了生物两个字,估计要用“小白鼠”这个噱头,所以加了这个名称。皮包公司就是这样一个特点,谁需要谁拿去,变更过来马上就是你的。然后满嘴跑火车一通,马上变成高大上的企业。

还有声称免费消费还增值,这跟消费全返类骗局有什么区别。本质还是资金盘,旁氏骗局。我们平时放在银行的钱和投在保险公司的钱是由银保监会监管。一个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公司发行一堆无用的数字,你们都敢把真金白银拿去换,请问你们质押在里面的资金由谁来监管??谁来保障你们的资金能拿回来??大会小会的还那么多人拍手叫好!真为你们捏了一大把汗。再来分析他说的这些话,固定上涨50%,这岂不是承诺高息回报。每个月还会拿出1.5个亿拉升这个CN通证,得了,有1.5xN个亿的人会跑到微信上卖嘴皮子算计4999,5200和15800,怎么拉涨的反诈老司机都懂,不就鼠标键盘拉的,还能怎么拉。想拉多少就拉多少,拉到你们满意都不止。目的还不是就一个,蛊惑各位赶紧拿真金白银去换它的无用数字。还质押一年到三年,为什么要以年为单位这样说,因为它这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根本活不过一年,不给押长一点,哪有时间跑路呢,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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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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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大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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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已明确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依法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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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布了: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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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下——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今年,央行等十部门又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已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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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明确说明,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还明确说了这样一个结果:

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同时,这则通知还教会了大家应当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风险,意思不是不打击,犯罪人最后结果该没收罚款坐牢,一律拉清单,投资者的钱只能自保了,因为政府早就摊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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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反骗我看得互联网骗局和各种套路太多了,曾经也扒过很多骗局摆在投资人眼前,庆幸的是有的人看完后选择信,而最后捶胸顿足的人都是当初那些不信的人。记住,参与互联网项目投资,今天你鼓的掌有多响亮,最后拍在脸上的那一耳光就有多响亮!各位,看完请自重!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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