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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馨予代言微商涉嫌虚假宣传 被开80万罚单

来源: 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9-08-16

自微商兴起以来,为了达到在朋友圈“一层激起千层浪”的目的,,有关虚假宣传的消息就从来没有断过。

 

为了市场的良性发展,《电子商务法》应运而生。但即便如此,依然有少数企业顶风作案。最近几天,就同时有几家微商企业因涉嫌虚假宣传而被处以巨额罚款,其中最高一笔罚单甚至高达百万!

 

必须严惩这种企业,方能还微商一篇清净,还那些真正用心做产品的企业一个好的市场环境。

 

逃不掉的虚假宣传

 

近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某知名品牌普通食品的微商虚假宣传行为开出百万罚单。这是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该局对微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首次“亮剑”。

 

 

据了解,今年年初的时候,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某系列产品嫌虚假宣传,该品牌的直属代理就有30多个,主要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同时运营多个微信号,并且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

 

其经营的某品牌果饮,是微信朋友圈上卖得很火爆的一款产品。

 

 

为了推销该品牌系列产品,他们通过线上微信、微博等,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推广活动、曾获荣誉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

 

产品均为普通食品,但却宣称有着保健功能,可以“淡化色斑”“改善皮肤弹性”“改善睡眠”“增强免疫力+降低癌症风险”“改善记忆力”“改善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并且该产品是“一个唯一通过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90%以上的使用者7天见效”“与同类产品相比吸收速度加快5倍”。

 

通过调查发现,其产品营销活动是有组织、有策划的统一行动。

 

该品牌涉嫌通过APP、在线视频等媒介将制作精美的各类涉及虚假宣传的图片、文案和视频等素材资料分享给各级代理商,并不定期组织各级代理商参加进行营销培训,分享涉及如何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推销案例和销售技术。

 

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100万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日还有一家微商被罚80万。

 

据财经网报道,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对浙江日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日加利酵素胶原低聚肽饮品”的微商虚假宣传行为开出八十万罚单。监管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以招募代理商等方式,发展微商及实体店代理商,在销售上述普通饮品的宣传资料标注有“预防癌症、瘦身、祛斑祛痘、解酒护肝、抗衰老、改善近视、防疲劳、养发固发”等20大功效。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该产品具有上述宣传功效的依据,涉嫌虚假宣传,该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在该微商品牌的各处宣传中,均称张馨予为品牌形象大使

 

微商早已不再是法外之地,这张法网依然疏而不漏。

 

微商不再是法外之地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行,微商、电商从此有法可依。必须合法经营,否则就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还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除此之外,微商还不得过度宣传保健食品。

 

很多微商在推销保健食品时,总是与药品混为一谈,夸大医疗效果。其实早就有市场监管部门有过提醒——

 

商家对保健品宣传必须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夸大其词做虚假宣传。普通食品不能宣传预防治疗疾病或者保健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治疗和保健作用。保健食品除了宣传批准的保健功效外,不允许宣传治疗功效,不能误导消费者造成能治病的错觉。

 

有就罚,罚到没有为止。加大处罚力度之后,还会有企业敢这样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吗?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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