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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牌照尚未在手,“袜子王”浪莎股份先走上了涉嫌传销之路?

来源: 每日财报 发布时间:2019-07-04

 

传销的魔力有多大?尽管监管机构都在严厉肃清传销市场,但仍然有不少的企业顶风作案。这一次被曝光的是上市公司浪莎股份(600137.SH),没错,就是有袜子王之称的浪莎股份。

 

根据《每日财报》的了解,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公司)因涉嫌传销,5月初被湖北省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梅县市监局)向法院提出申请冻结浪莎公司以及公司监事翁关荣在金融机构关联资金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账户。

 

经审查后,黄梅县人民法院认为黄梅县市监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5月9日,该法院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冻结浪莎公司和翁关荣在金融机构的关联资金账户。

 

浪莎公司是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浪莎集团成立于1995年,由翁荣金、翁关荣、翁荣弟三人共同筹资组建。2007年,浪莎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登陆A股。

 

浪莎集团目前已经开展了袜子、服饰、内衣、家居、金融等等多种产业,并且公司为打出品牌名气,曾多次邀请巨星担任公司的广告宣传代言人,包括天王周华健、大S徐熙媛等等。

 

《每日财报》注意到,浪莎股份近年来经营开始有起色,去年更是20年来首次分红。在经营增长背后,是其经营模式发生改变,微商、社交电商玩的风生水起,2017年还申请了直销牌照,但是这种社交电商玩法稍不注意就有可能玩过界。

 

无法辩驳的“传销”手段

去年,浪莎公司就曾因被举报涉嫌传销,一度登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去年6月月底,一篇名为《浪莎众美系列多层次奖金制度遭质疑》的报道被多家知名网站转载。这篇报道举报了浪莎涉嫌欺骗代理商,此外这起举报中还披露了浪莎涉嫌把直销变成传销以及“先上船后买票”。

报道称,浪莎集团旗下的众美系统采用的奖金制度提到三级分销、直推分享奖金、系统奖金(1—8层)、团队奖、分红等。报道中还称,浪莎奖金制度是双轨制,共有四个级别,普卡、银卡、金卡、钻卡,金额分别为:25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除了传统直销公司所具有的启动奖(50%,基本两碰回本)、领导奖、重复消费奖等,还有特别的互助奖、鼓励奖,这些都是日薪秒结。

根据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可以看到,浪莎的“直销”手段几乎完全符合法律对传销行为的定义。

 

未被认可的“直销”模式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要开展直销业务,必须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并要获得商务部审核通过后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然而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网站公布的受理直销申请牌照的信息显示,浪莎于2017年6月20日符合受理条件,并被予以公示。但是浪莎还未正式公示获牌信息。

显然,浪莎是在未获得直销牌照的情况下是开展直销业务的,这属于违法行为。毕竟未正式获牌,就开展直销业务,属于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应属于违规行为。

 

除了上述内容,《每日财报》注意到,一年来浪莎股份的股价已经从44元跌至14元,跌幅高达68%。市值暴跌的同时,公司持股最多的两大股东的质押比例也高得惊人,其中浪莎控股质押了持股的93.99%,西藏巨浪质押了99.98%,二者对持股的质押都基本接近上限。

可见,浪莎此举意在“转型”,可能是有三个原因促成这种危险“转型”的原因。

一是“转型”压力,传统营销模式已经难以维持生计,浪莎在经历电商、网商等新型营销手段的尝试后,要转型“直销”模式来应对现有的困境。但显然没领证就搞直销,管理又跟不上,就走进了传销误区。

二是对法律的无知,直销牌照都还没落实,却已经建立并运行直销体系了。

三是或存侥幸心理,打直销的擦边球,采用“传销”的手段,来谋取利润,可能是认为自己是中国的“袜子王”,即便被有关部门注意甚至查处,也只是一个“轻微违法”的结果。

 

传销是社会毒瘤,但普通人难以分辨,再有知名企业的加持,卷入其中的人员数量难以估计,浪莎公司被卷入涉传风波就要承担起带来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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