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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中恒智能科技涉嫌传销

来源: 捉销师 发布时间:2019-05-15

近日,本网收到关于江苏中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涉嫌传销的举报材料。

 

中恒经营模式涉嫌传销

 受害人提供的中恒市场运营模式详解:

所有人@  中恒智能科技  

 2019最具价值项目——中恒智能科技无门槛,0元即可创业,推广15代佣金!月收入十万,不是梦!!!

     

会员购买的机器人  会员每天固定赚3%,每晚12点后系统自动派发

机器人每个售价:1 元。

每个机器人存活期为10(一次投资,长久收益 )。

普通会员3代佣金,4%,6%,4%。

 

认购总额1-99元    LV1     9代佣金,4%,,6%,4%,4至9代2%;

 

认购总额100-2999元    LV2    12代佣金,4%,6%,4%,4至9代2%,10至12代1%;

 

认购总额3000元   LV3    21代佣金,4%,6%,4%,4至9代2%,10至14代1%,15-18代2%,19-21代1%。

         

认购100个机器人,机器人每天固定为会员赚3元;

认购1000个机器人,机器人每天固定为会员赚30元;

认购10000个机器人,机器人每天固定为会员赚300元;

 温馨提示:提现1元起提,提到支付宝 提现时间为早上点到晚上 9点,每天提现 3次(无限额)  。

认购30000元升级为LV3,可推广最多得到21代佣金。(LV1、LV2略有不同,最低的也可拿到9代推广佣金。)

根据2005年国家颁布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发展人员牟取暴利。中恒的运作模式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中恒相关信息

 

中恒成立于2018年4月,法人刘海峰,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0元。

图片来源:天眼查。

中恒智能科技宣传图片

相关注册信息齐全,公司并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说中恒涉嫌传销一开始我是不相信的。

经查,中恒APP相关信息如下:

 

中恒APP会员主页面

通过绑定支付宝账户可购买中恒机器人(1元/个)

通过购买机器人获得相应的代理人等级

属于春晓工作室团队,可自行推广下线并获得相应回报

当笔者通过扫描图中二维码,根据相关提示下载了一个名为中恒智能的APP。

经过深入调查,进一步证实了受害人和笔者认为其经营模式涉嫌传销的观点。

 

刷流量的中恒机器人

 

在笔者看来,证实一个公司或者组织是否涉嫌传销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在脱离交入门费、拉人头后,该模式是否还有其他合法且稳定的盈利方式。

据中恒APP中的介绍称:

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下,流量称得上是“软黄金”,长期以来我国的电商商家仅依赖经年累月而来的客户口碑以及人工流量来增加店铺曝光度,这种较为原始的客户资源引流模式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较长的回流周期,而一些缺乏资金的业内人士只能通过大量人工签单的方式进行知名度扩充。基于这种情况,中恒智能科技以一支由三十多名专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分析人员组成的核心研发团队为主干研发了电商平台刷流量机器人,这种机器人的盈利方式主要依托于会员注册和商家的获利分成,公司对于机器人使用者只会收取较低的使用费,除了成本外其余支出基本为零,对参与软件注册的用户群体持非常友好的态度,所以中恒智能科技所研发的这款刷流机器人自面世以来一直具有较强的客户吸引力。

机器人刷单盈利方式如下:

 会员低价购买刷流量软件,由公司托管向中国商家提供服务。会员得商家佣金的30%。每个机器人软件一天可浏览100个店铺,浏览一个店铺佣金为0.001元。所以一个机器人软件每天可以为会员赚0.03元。

说白了中恒机器人就是为刷单、刷流量而生的。而刷流量是违法行为

 

 

据央视报道,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4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受到侵害的某视频网站公司 获赔50万元。法院查明,2017年2月1日至同年6月1日,杭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吕某某等三人,在某视频网站平台上,针对特定视频,为其制造了不少于9.5亿余次的虚假访问。法院认为,三被告在市场竞争中,分工合作,共同实施通过技术手段,干扰破坏某视频网站公司运营的视频网站访问数据,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某视频网站公司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国法院网《淘宝刷客的刷单行为是否违法》一文中写道(文章链接: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6/id/1014059.shtml):

淘宝刷客的刷单行为牵涉淘宝电商平台、淘宝卖家、刷客、所谓的中介公司等多方利益关系,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但这一社会新现象并非属于法律监管的真空,很明确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刷单、刷流量涉嫌不正当竞争,为刷流量而生的中恒机器人处境实际上十分尴尬,而且其利用涉嫌传销的模式运营市场,既有法律风险,还有可能血本无归,建议广大投资人谨慎看待。

中恒机器人路在何方,捉销师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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