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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大肽琦涉嫌非法集资和原始股骗局已有多人上当受骗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7-10-28

反传销网讯:关于江苏正大肽琦集团及子公司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集资和股权融资的检举信

致:

现就江苏正大肽琦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黄正梅通过消费理财、直销、分享经济和原始股份转让等方式推销肽琦保健品及消费返利,其行为纯粹是一家非法集资和股权融资诈骗集团,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特向公安部检举正大肽琦非法行为,其具体诈骗经过如下:

一、推销消费返现+传销提成实际是非法融资骗局

2016年4月,经正大肽琦集团成都分公司以张燕和严亮为首的地方团队成员推荐,我们有多人先后数次被邀前往位于江苏省丹阳市的该公司总部考察。该公司董事长黄正梅介绍他们生产保健品低聚肽不仅能治疗多种疾病,消费其产品且有丰厚的利润返给会员;正大肽琦当初主要与深圳智联天下国际教育公司负责人陈兆财等公司合作建立了会员共享经济的微笑系统,推销正大肽琦公司产品消费+理财模式,会员购买肽琦保健品形成的资金池由专业投资公司理财,会员还可以分享这些额外的利益;如果会员推荐他人加入,还可获得很高的动态奖;每购买5千元、1万元、2万元产品,即可成为该公司不同级别的会员。例如:投资2万元,免费获得价值2万元肽琦保健品,同时在17个月内返还回本金+利润共28800元(其中8800元为静态奖);公司承诺每天(周一到周五)返现100元,次周公司会把上周返利钱打入到会员个人指定银行账号。

具体消费理财机制如下:

参考附件一:消费及拓展销售协议(甲方: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附件二:产品清单(每套消费价格比实际市场价格高了约10倍以上)

在巨大的诱惑下,我们加入了正大肽琦消费理财队伍,成为正大肽琦的会员(有部分人签了消费及拓展销售协议,大部分人没有签),当初(2016年12月前)的会员网络平台是正大集团下属的北京分公司: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www.bjshangyin.com)。

每个人每天的返利及发放金额都是在此平台查询看到,具体参考如下界面:

正大肽琦公司每周发放消费返利持续到2016年6月份,加入的会员先后确实得到了正大肽琦公司承诺的返现金额打入到指定银行卡上。

2016年6月8日,江苏正大肽琦生物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公司新方案通知(见参考附件三,有公司公章),产品消费收益剩余部分作以下任意选择:

1.产品消费收益剩余部分金额可以申领2倍等价产品;

2.产品消费收益剩余部分金额可以转化股权(股价以公司通知为准);

3.产品消费收益剩余部分金额顺延6个月后继续发放;

4.方案的第二部分特别又提高了推荐人的多种奖励机种。

2016年6月17日,正大肽琦公司发布公告:消费收益转换股权协议书(见参考附件四,没有盖公司章);以1.6元每股价格认购江苏天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正梅股权;(黄正梅在天琦生物具体多少股份没有说明)

2016年6月27日,正大肽琦公司再次公告,此通知再次承诺(见考附件五,有盖公司章)。

1.2016年7月10日前会员13个月返回本金,其余消费利润在余下的11个月返完(由当初入会时承诺的17个月改到了24个月);

2.如果会员自愿的,可以将账户剩余金额换产品或按1.6元/股换股份。

实际上,公司从2016年6月就已经停止向部分老会员返现及在网络平台也停止了返现;这前后多次通知,诱导了部分会员将自己还没有返现的剩余资金转为股权,转股协议实际是与江苏天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正梅签订股权转换协议(具体协议见参考附件六,部分人签了协议,部分人没签协议),实际公司换股协议标的是:美国OTCQB 上市公司股权。纯粹是画饼给会员,因公司也没有返钱,造成部分会员由该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代签了转股协议(实际签的协议附件六与当时样本附件四内容完全不一致)。

2016年8月31日,正大肽琦公司发出重要通知(见参考附件七):

1.公司再次期望会员将未返现的剩余资金转股;

2.将未返现剩余资金可以转国内新三板公司股权(实际合同股权出让方由是由黄正梅改为其个人控股99%的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与会员签订每股1.6元价格的转股协议);

3.已经签美国未来OTC股权协议会员暂不作处理,等国内新三板上市后再自愿全额转为新三板股权。

根据各种公告和通知,正大肽琦实际在2016年7月都停止了对所有会员的返现,有会员收到的返现不到投入的10%就停止了,依据时间差异,会员最多收到返现也不到投入资金的30%就停止了。

为了维护权益,有会员先后两次到公司诉求,公司董事长黄正梅承诺不再强行换股、购买保健品,在年底前偿还部分现金;同时积极推进上市,如不能按期完成,2016年底(2017春节前)全部返还转股的钱。实际公司没有兑现承诺,再次让会员失望,到2017年春节前公司已经超6个月停止对2016年7月10日前会员返现了。2017年4月组织第二次再次维权,2017年5月和6月,公司对部分维权人员的每个账号,每个月返现了500元. 到2017年7月又停止了;

(参考维权人员名单:附件15)

2016年11月29日, 公司又成立了以周爱兵加入正大肽琦为副董事长的新营销团队,同时公司停止之前的会员网络平台(www.bjshangyin.com),建立了新的会员网络平台(www.zdtaiqi.com),之前在旧平台的所有老会员资料在新的平台上全部为空白,只要有会员号可以登入及显示会员加入时间(参考附件八),公司2016年销售欺诈集资融资金额约1亿人民币,新团队2017年计划目标10亿,2020年目标100亿;正大肽琦利用高额回报方式骗取会员加入,返现几周后又用换股方式和停止返现一次一次欺骗会员,正大肽琦及董事长黄正梅行为完全是变相借消费理财名义,实际是非法集资和股权融资行为;

二、非法股权众筹融资

2017年4月前后,正大肽琦子公司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在新三板前后收购了赛孚制药(430133)33%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可以依据新三板公司赛孚制药430133的公告查询,赛孚制药2017年5月1日公告停牌)。

2017年4月,正大肽琦又通过各会员的微信群代表建立微信群,通知所有新老会员,正大肽琦建立了北京尚银股份职工交易网(即股票交易平台网址为www.exchangetq.com)(见参考附件九),股权可以交易了,同时公司要求之前转股会员必须把转股合同寄回公司,才可在此网站转让股权。该网站2017年5月4日正式启动上线。由于该网站不受任何法律保护,会员要求为转股会员提供股权证,被公司拒绝。尚银股份职工交易平台从2017年5月4日开盘价0.5元,连续5天以涨停收盘,老会员寄回合同后的股份也一直迟迟不上传;通过部分推销领导的微信群,正大肽琦实际是在股权众筹融资(具体可以参考附件十的相关微信截屏),具体举证如下:

1.尚银股份职工交易网即股票交易平台,违背国家证监会政策;到2017年05月28日证监会都没有批准任何一家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平台开展股权融资业务。

2.此平台看不到尚银公司总股本数,而且老会员的股数又没有上传, 但公司发展的销售人员通过网络在拼命拉人进入购买股份,正大肽琦的行为已经是属于非法股权众筹融资(可以参考附件十微信群截图证明)

3.第一批有签协议的部分老会员按要求寄回公司转股协议(公司这次回收协议也是在销毁证据),其股份从2017年5月4日到5月22日都没有上传,而且价格是其当初换股价1.6元的50%不到;公司微信传播一会儿要到1.6元才上传平台股数.一会儿周六日才可以上传。

4.尚银股份职工交易平台从2017年5月4日开盘价0.5元/股,此平台连续5天以涨停收盘(怀疑是公司内部操作),到2016年5月22日,内部涨到0.90元,2016年5月23日突然10股转10拆分,股价降到0.45元;这时候老会员的股份还没有上传。公司总股份未知数,公司自己控制股价及随意拆分,这样的操作纯粹是借此平台欺骗新老会员及非法股权融资。

5.2017年5月23日后,公司才把部分老会员股份上传,按公司前面的操作套路,公司股份数未公布和在网站显示,到底多少股份在交易也不知道,会员是永远无法回收成本了。这样的操作纯粹是欺骗行为;

6.尚银股份职工交易平台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随时再次重复会员平台模式:第一批会员是在www.bjshangyin.com 登录 , 2016年11月没有任何说明就关闭并消毁交易资料,再建立新的会员平台: www.zdtaiqi.com ;

7.正大肽琦目前同样按股权兑换方式,诱骗新的会员,将应该所得奖金或红

利兑换尚银股份(参考2016年8月通知和尚银平台网);

8.2017年7月23日,公司没有任何通知,又关闭会员网络平台(www.zdtaiqi.com),同时也再次停止所有会员返现,所有会员的剩余未返现金额都被公司强制给转股票到平台(www.exchangetq.com),而且,每周或月才转股约5%. 另外,已经上传系统的股份数也自动缩小10倍.

这时候股票合同收回,上传股票有宿水10倍,会员网也关闭,肽琦再一次消灭会员证据,让会员无可奈何.

综上举证,江苏正大肽琦及董事长黄正梅利用消费理财、直销、分享经济和原始股份转让等方式以及高额回报为诱饵,误导受众,非法集资融资和股权融资。融资到账后,正大肽琦反反复复违背承诺,截止到2017年7月26日,大量已经入了正大肽琦的老(2016年8月前)会员只回收了5%到30%的投资成本不等(部分会员已经连续超12个月停止返现了),这是严重的涉嫌欺诈和变相的非法集资融资和股权融资行为。很多会员通过借或贷款投资,而今负债累累,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有的会员家庭面临破裂边缘了!!!!

三、底层会员血本无归,诉求无门

1.法律漏洞。经法律咨询,缺乏直接证据。因像正大肽琦的销售模式,会员都是通过正大肽琦发展团队的领导人中介和网络加入,与正大肽琦及董事长黄正梅没有直接的金钱交易记录。按目前法律,会员无法起诉正大肽琦及董事长黄正梅,因此法律事务所一般不接这样的案子。

2.上线靠下线垫底赚钱。这种金字塔销售模式中,正大肽琦发展的销售团队领导人享有高额的推荐奖励金额制度,造成只有最顶层的团队领导人盆满钵满,而绝大部分会员只能在下面垫底,拿到很少甚至拿不到动态奖金,成为上线宰割的羔羊。团队领导人与公司利益捆绑,不会参与起诉公司,造成底层的会员血本无归,诉求无门。

3.会员分散。由于受骗会员分布全国各地(所了解的有:江苏、四川、广东、北京、上海、浙江、重庆、湖南、江西、河南、山东、河北、湖北、辽宁等省份),地方受理不便。

4. 正大肽琦的骗钱模式.

 

 至今,正大肽琦及董事长黄正梅诈骗集团仍在全国各地肆无忌惮继续行骗(参考附件十一2017年5月18日媒体见面会)民众和媒体。目前此案子涉及全国受骗人员已经超过2万人以上,涉及金额也超10亿以上; 为了维护已受骗会员的权益,同时避免更多无辜的人群受骗,我们部分老通过微信群联络到少量全国会员联名恳请督导下属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

1.向社会公开江苏正大肽琦及董事长黄正梅利用消费理财、直销、分享经济和原始股份转让等行为是非法集资融资和股权融资诈骗行为;

2.通知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接受肽琦会员报案,并将报案人数汇总到江苏省丹阳市公安局;

3.期望公安部督导江苏省丹阳市和北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追究主要责任人黄正梅及相关人的刑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1.取消正大肽琦子公司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的基金及股市准入资格;

3.2.因北京尚银资金来源为非法所得,建议冻结和终止其收购赛孚制药股份;

3.3.冻结江苏天琦生物科技,黄正梅个人,北京尚银投资有限公司等所有有涉嫌非法集资和股权融资的银行账户;

3.4.责令正大肽琦限期返还所欠会员本金余额欠款;(包括换股本金部分);

3. 期望正大肽琦及董事长公开道歉及对公司经营整顿改善;

 

所有参与检举人承诺以上检举信中所有佐证材料,都是属实证明.

检举人员名单:联名检举人

2017年7月26日

联名检举会员名单:

姓名         城市       加入肽琦日期      金额(元)

童伟军      湖南       2016年5月1日     60000元

郭涛         广州        2016年5月1日     360000元

张亚佩      平顶山     2016年2月1日     20000元

刘冬梅      成都        2016年4月1日      30000元

金长村      成都        2016年5月9日      20000元

罗丽         成都         2016年3月29日    20000元

温勇         成都         2106年4月1日      160000元

周凯         成都         2015年12月1日     40000元

汪社         成都        2015年12月1日      100000元

汪颖         成都         2016年1月1日       60000元

胡萍         成都         2015年12月1日     20000元

范仕勇      凉山州       2016年5月1日      40000元

徐彬         新津           2016年5月1日      20000元

赵志垒       大连                                    40000元

陈玉玲       大连         2016年6月29日      5000元

马宇辰       大连         2016年6月10日      60000元

幸福荣       大连          2016年7月22日     20000元

马嘉兴       大连          2016年5月9日       20000元

罗咏          南昌          2016年5月1日      60000元

肖元元       吉安          2016年5月1日      30000元

付芸辉       吉安          2016年5月1日     20000元

王秀丽       吉安          2016年7月1日      20000元

杜习芳       三门峡       2016年4月3日      60000元

姬志帅       蚌埠          2016年7月1日     20000元

唐佳宁       衡水          2016年4月1日   30000元

 

总金额:133500元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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