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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骏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传销,非法集资和原始股骗局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7-27

      最近接到“骏富国际”受害者向我们反应,他们被所谓的农商集团所骗,打着旅游的旗号骗人,涉嫌传销  非法集资  原始股,等骗局。这家农商集团有七家公司组成,系列公司有这么几个:漳州骏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厦门陆通国际旅行社,还有深圳农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法人是同一人,说该司注册地在深圳,运营总部在福建漳州,自去年12月运作至今估算,涉嫌圈钱2个亿以上。所以希望公安部门注意一下。

 

      受害者说看到很多人交5万去做代理(没给产品的,相当于入门费,具有返利分红资格和代收游客资格),都是百姓的血汗钱,于心不忍。该公司的奖金制度和分红拨比,早晚会崩盘,交的代理费将会打水漂…

 

       该公司董事长是郑启毅。项目操盘手叫黄振辉,此人曾涉入福州天健公司传销被查处判过刑。项目总经理叫蔡金元,此人曾运作一家无牌照传销公司的项目(华东区总监),叫江苏善积钙业有限公司……

 

    下面我们来看看农商集团的模式是不是涉嫌传销  原始股  消费全返   非法集资
 
















 

 

 百度看到所谓“骏富国际”集团为危险,而且网站根本打不开的。这样的骗局到底骗了多少人了。

 

被漳州大芹山登山协会组织的徒步粤港澳忽悠了,能维权吗?垃圾协会以徒步、香港回归为噱头,打擦边球?_百度知道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451450348655093300.html?fr=wap_weixin&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fr=wap_weixin


组织旅游的执行单位正是深圳农商

 

运用模式模式存在涉嫌传销行为不说,实际运作中,利用旅游所谓的登山项目,实际是去购物,从中获取利益。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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