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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互助理财”是传销骗局,5名武汉籍骨干在合肥被起诉

来源: 鹰鉴 发布时间:2020-02-05

2月3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民间金融互助理财”传销案的起诉书。鹰鉴在该起诉书上看到,冉某某等5名被告人先后加入“民间金融互助理财”传销组织,在武汉以旅游或投资等名义发展新人带到合肥进行参观考察,进行传销活动。

鹰鉴了解到,“民间金融互助理财”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阶制”运作模式,要求加入者交纳48930元申购款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成为该传销组织内的A1级别人员,并获得最多发展三个直接下线人员的资格,形成三条单独的直接下线,鼓吹出局就能回报560万元。

每条单线上按照A1、A2、B1、B2、B3、C1、C2、C3八个岗位逐级晋升的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算各层级人员的“岗位工资”依据,将新加入者交纳的48930元申购款在单线上按照比例分配给各层级人员逐级进行瓜分。

其中,A2岗位工资为5670元,B1为7770元,B2为2394元,B3为1596元,C1、C2、C3岗位工资分别是10500元,这七个岗位工资之和正好是新加入者交纳的48930元申购款,没有沉淀资金,以此诱骗加入者继续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采取一级管理一级,逐级汇报的运作模式,在武汉以旅游或投资等名义发展新人带到合肥进行参观考察,后在宾馆住宿、酒店聚餐或旅游参观期间给新人上课宣传(行业术语称为“分享”),分为团队内部一对一上课宣传和各传销团队之间相互上课宣传(行业术语称为“互动”)。

2014年8月左右,被告人冉某某经人介绍来合肥加入“民间资金互助理财”传销组织,直接发展下线彭某某、冉某建,间接发展下线田某、田某群、侯某某、胡某建、欧阳某授、候某华、丁某玲、孙某某、季某明、文某某等人,其直接和间接下线超过三级三十人。

在此期间,冉某某的丈夫曹某,协助冉某某共同管理其传销团队,承担宣传管理职责。

2016年底,被告人侯某某经人介绍来合肥加入“民间资金互助理财”传销组织,发展直接和间接下线冯少东、侯某某、孙某某、文某某等人,其下线超过三级三十人,并在组织体系中承担宣传管理职责。

2016年10月,被告人孙某某经侯某某介绍来合肥加入“民间资金互助理财”传销组织。发展直接和间接下线人员有季某明、朱某某、文某某、赵某某、张某某之等人,其下线超过三级三十人,,并在组织体系中承担宣传管理职责。

2017年4月,被告人文某某经季某明介绍来合肥加入“民间资金互助理财”传销组织。发展下线人员张某某之、赵某某等人,直接和间接下线超过三级三十人;并在组织体系中承担宣传管理职责。

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5名被告人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鹰鉴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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