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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法院公开宣判传销人员砸毁警车、打伤警察案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03-09

       2017年3月9日上午十时,长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传销人员砸毁警车、打伤多名警察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该案已于2017年1月17日在长丰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查明:刘某、安某等九名被告人于2015年来到长丰县北城世纪城参加传销,因不满政府开展的集中清理传销活动,与打传办工作人员发生摩擦并心生怨恨。2016年3月14日晚18时许,打传办工作人员对一传销人员劝返,被告人何某借此鼓噪生事,与打传办人员发生争执并宣扬“晚上要把事情搞大”,大批传销人员聚集围观哄闹。被告人陈某等伙同在场的其他传销人员持木棍、石块、铁栅栏等工具打砸保安岗亭,砸毁、掀翻两辆警车,砸毁一辆运兵车,并打伤到现场处理警情的多名民警,导致附近交通瘫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刘某等九人在公共场所聚众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交通递交瘫痪,秩序混乱,社会影响较大;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受轻伤,多人受轻微伤,情节恶劣;故意毁损财物,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九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九被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被告人陈某等四人赔偿了五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均可从轻处罚。综合各被告人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冯某等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至三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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