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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品牌“优减”因虚假宣传被罚后,代理商借疫情卷土重来

来源: 社交财经 发布时间:2020-02-25

 随着疫情持续,人们出行受限,但相关网购商业活动逐渐增多。此时,依靠朋友圈的微商逐渐活跃起来,除去防控疫情的口罩与消毒产品之外,居家减肥的产品更是火爆起来。近日,社交财经发现一款名为“优减”的微商产品在朋友圈肆意发布虚假广告。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郭蓉(蝈蝈)开创了自己的产品品牌——优减,同时产品研发团队与百年世界500强企业、国际营养健康品巨头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共同研发全新“健康易瘦体质”技术配方,投资超过4000万美元,并且已经将该技术应用于优减蛋白棒上。但是如此神奇的减肥蛋白棒却几经转手。

 

  据悉,优减系列产品由梅州市康菲特食品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品牌和市场运营。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19日由胡成桂变更为冯东东,此外股东、住所、监事都发生了人员调整。那么,优减究竟减肥效果是不是如他们宣称的那么神奇呢?

 

  因虚假宣传被珠海区市监局罚款25万元

 

  2019年7月15日,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举报线索,称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虚假的宣传内容。经查,发现当事人微信公众号中有发布“联合世界500强”等宣传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微信公众号中相关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为查清案情,广州市海珠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9年9月26日决定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为了增加其产品“轻食营养蛋白棒”的销量,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于2018年11月20日开始,委托湖州熙和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宣传内容。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中出现有如下宣传内容:

  

  对于上述宣传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真实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宣传截图一

宣传截图二

  被罚之后,社交财经通过微信搜索发现,关于“优减”蛋白棒的广告可谓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优减,致力于打造易瘦体质”、“优减美食伴侣,放开吃,尽情瘦”、“控制血糖值上升、降低胆固醇、修复胰岛、润肠通便”等等宣传内容充斥朋友圈,社交财经发现,不少代理商通过微信订阅号宣传“优减美食伴侣”成分中抗性糊精的功效特性可以起到降血糖、降血脂以及养护肠道的作用。

 

  此外,优减燃脂豆(又名:无限畅果蔬压片糖果)24—72小时排油,市面唯一可以预防三高的减肥产品,甚至糖尿病患者也可以经常吃。还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套路一一上演。社交财经还注意到,优减此次朋友圈推广带上了李小冉、张嘉倪、包文婧等大明星做背书,继续引爆市场。

 

  消费者起诉优减虚假宣传“退一赔三”胜诉

 

  除了行政处罚之外,社交财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9年9月9日,《邓虎与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康菲特食品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提到,2019年4月12日,邓虎向济南隽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森公司)在天猫网络购物平台上开设的网店购买了36盒“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价款共计8460元。广州优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减公司)系总经销商,涉案食品系优减公司销售给隽森公司的。

 

  该食品的外包装上载明:“加工方式:冷加工糕点;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4140300612;生产商:梅州市康菲特食品有限公司;总经销商:优减公司。”该食品的外包装上未标注保健食品标志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也未标注有任何减肥功效。隽森公司在其天猫网店上宣传涉案食品具有减肥功效。邓虎购买涉案食品的手机下单过程录屏以及从录屏中截取的数张网页宣传图片,该网页宣传图片上载有“千位博士、科学配比,1对1专家服务,贴身式管理身材;科学黄金配比,打造易瘦体质;十国五谷、瘦身减脂”等内容。

 

  优减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宣传涉案食品具有减肥功效。邓虎浏览优减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数篇文章的手机录屏以及其中的两篇文章,其中一篇文章的标题为“优减名人榜第1期,短短三个月,他们是如何减下50斤”,内容包括“本栏目创办的目的是鼓励减肥家人实现自我提升,雕刻自己,找回自信”等内容;另一篇文章的标题为“要减肥,先减脂”,内容包括“当通过食用优减轻食营养蛋白棒减脂时,大部分减轻的重量都可能来自于腹腔内脏脂肪组织,由于这部分脂肪的“危害性”很大,即便它们减轻的重量只占到全身的一小部分,也能带来很大的益处”等内容。

 

  邓虎认为优减公司和隽森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或天猫平台宣传普通食品具有减肥瘦身功效,属于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遂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退一赔三”,即1、判令隽森公司退还购物款8460元;2、判令被告隽森公司和被告优减公司共同支付购物款三倍的赔偿款25380元。

 

  而商家认为,邓虎充分知晓产品信息,大量购买索赔牟利,系职业打假人,并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但法院不支持商家的说法。2019年8月1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渝0105民初7405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支持“退一赔三”,即隽森公司退还邓虎购物款8460元,并支付邓虎三倍赔偿款25380元。

 

  四级代理模式遭质疑

 

  除了神乎其神的减肥功效之外,社交财经还发现,不少代理商微信订阅号还不时以“月入过万”、“年薪百万”等为标题吸引消费者。

 

 

  据公开宣传资料显示,优减蛋白棒零售价298元/盒(30盒/箱),美食伴侣零售价149元/盒(80盒/箱)。优减代理一共分为705元或660元的区域代理、2900元的县级代理、10790元的市级代理和88000元的省级代理,共四个级别。

 

  不同级别的代理对应的拿货价不同,蛋白棒零售价298元/盒,区域代理的拿货价为235元/盒,县级代理拿货价为200元/盒,市级代理拿货价为165元/盒,省级代理拿货价为115元/盒。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是蛋白棒或者美食伴侣,代理商只要拿任意一个区域代理的门槛费,就可以享受另外一个产品的区域代理价格,或者也可以蛋白棒和美食伴侣各拿一箱,成为市级代理,也被称为双市级。县代和区域代理主要为客户自用省钱,核心的两个级别是市代和省代。如果是一个人加盟,公司会建议市代,省代进货量大,适合已经有团队的人。

 

  此外,对于高级别的代理市代和省代,公司会送人脉,市代送十个,省代送八十八个。公司把意向客户送给代理,代理直接去谈,如果成交就加入其团队,后期也可以花钱购买人脉,如此一来很快就会把货卖掉,不会压货。高昂的奖励模式,一方面刺激了人们花更多的钱成为高级别代理,以获得返利资格;另一方面也刺激了高级别代理们积极招收下级代理、冲团队业绩。

 

  据了解,如今的优减代理商们被分为阳光国际团队、香草国际团队和追梦国际团队等三个团队,且每一个团队都有一个相应的创始人,相关的主要高层有张蓓(阳光国际团队创始人),韦唯(追梦国际团队创始人),宋弘威(香草国际团队创始人)。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优减表面上规定零售价格为298元,但实际上并不出售商品,只是让那些参与代理的人员心理上产生一个巨大的诱惑,使人感觉参与代理购买的这些商品“物有所值”。因此,这些好听的“区域代理”“县级代理”和“市级代理”“省级代理”背后实际是形成了层级关系,并不是真正的销售商品的地域代理。

 

  “这种模式迅速扩张的背后是参与代理的人员并没有真正把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而是一级一级地发展下线(代理),最终结果是,后参与的低级代理并不能把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而是砸在自己手中,这就是传销的特点,即上线吃下线。”业内人士表示道:“这些商品也是该模式组织者牟取非法利益的媒介。因此,从本质上看,优减的营销模式没有脱离非法传销的本质,只是把形式稍作改变而已。”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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