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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为何屡屡虚假宣传?欧润皙多次使用极限词误导消费者

来源: 华牛原创 发布时间:2019-10-05

近两年,因为违反广告法,使用违禁词遭到处罚的新闻屡见不鲜,给很多企业都敲响了警钟。

2019年1月1日,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落地。届时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微商、代购行业将不再是法外之地。

作为移动电商主要形态之一,微商以其“低门槛、轻成本、微创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得到迅速发展,也让一批人富了起来,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充斥着大量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涉嫌传销、甚至恶意诈骗等行为。

为何屡屡虚假宣传

根据企查查了解到,广州欧润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9日,成立时间不足半年,注册资本500万。

2019年8月1日,欧润皙与国内知名偶像明星明道签约仪式,明道出任欧润皙品牌形象代言人。

毕竟对明星代言产品反应最大的人并不是普通的观众和网友,而是其粉丝。粉丝黏性越高,对该事件的反应也就越大。

此前,明星代言微商事件惹粉丝愤怒的事情并不少见。但要说闹得沸沸扬扬最后真的合作不成的,还是陈伟霆粉丝手撕微商品牌“三草两木”。

果不其然,小编在百度上搜索下“欧润皙”,马上就发现其端倪,使用极限词,已经严重违反广告法。欧润皙采用最高级别的天丝材质,最高级别,这个底气来自哪里?

2015年9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很多微商不法分子屡禁不止,视中国法律如无物,后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未经使用便为产品代言的明星行为,新法还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即便是由代言人亲自使用过的产品的广告,新法中仍有规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然而,在新法实施后,记者发现仍有个别违法现象顽固存在。如在某些网页上,弹窗广告仍未设置关闭按钮;诸如“全球最大”、“中国最大”等字眼,仍然出现在某些企业的搜索页面;而在某些保健食品的广告中,仍存在有对产品的功效、安全性进行断言或保证的字眼。

微商的规范历程

微商的独特优势带来了无限商机,但必须清醒看到,微商火爆的背后隐藏着诸多隐患,出现了严重侵害用户权益等不良现象。健全与微商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微商交易主要依靠朋友圈,买家戒备心弱,部分违法商家正是利用此特点,以次充好,滥竽充数,甚至只收钱不发货,不但侵害消费者权益,甚至触犯国家法律。

有的微商商家为了制造交易火爆的假象,不遗余力地“刷单”,,通过朋友圈晒虚假商品销量、晒ps的银行账单。面对商家的这些行为,运营方几乎无法控制。

电商法的出台,除了要让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更放心,还是为了营造一个更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躲避监管、打“擦边球”,花样再多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早点转入正轨,才是微商、代购应该选择的正道。

小结

新实施的电商法中,对包括个人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规范:几大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微商不是法外之地。

当然,这不能只靠当事人的自觉性,一方面要监管落地、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还要让那些愿意遵纪守法的微商、代购能够转得方便、转得容易。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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