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了解传销的群众眼中,传销一直是以暴力控制人身自由、洗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往往是把人骗到异地拘禁起来,然后强制缴费。
在时代的变迁之中,传销早已脱离了现实,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是一个双胞胎兄弟,都属于非法行为,传统传销有地域限制,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一旦犯罪证据收集齐全,就会受到严厉打击,很难脱离地域的限制,不会造成执法冲突,虽取证困难,
而网络传销利用网络庞大的市场,与监管不便,,疯狂滚雪球,迅速发展壮大。网络传销发展隐秘,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加入会员必须有邀请码,才能进入传销网站或者app,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购买产品),然后再拉人加入作为自己的下线,以此作为返利依据或者报酬!
较为经典的网络传销有MMM金融互助平台、民族资产解冻、五行币、匀加速、云数贸、善心汇.........这些大型的网络传销每个诈骗金额都有几十亿上百亿人民币。而其中又以善心汇为最,发展会员近600(598)万人,涉案金额一千亿以上。
通常行骗手段为,金融理财、原始股、资金盘、消费返利、虚拟货币、或者购买虚拟产品.......承诺会有高额返利、稳赚不赔,传销组织的形式日益多样化,让人难以辨认。
打击了一波又一波的传销团伙,却总有利欲熏心的违法人,将贪婪的双手伸向无辜群众的口袋。通常网络传销头目都是精通心理学,会传销洗脑,懂得如何激发人潜在的欲望,利用人性的弱点,引导传销受害人交钱加入。
在传销头目从无辜群众口袋骗钱的同时,也有不法公司在昧着良心的给传销团伙提供助力,如设计各类传销网站,或者APP软件,便于传销头目骗钱与管理下线传销人员的同时从传销头目手中赚取不菲的报酬。
经网友举报,深圳市特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专门给传销头目设计各类软件的公司。
深圳市特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廖超权-15919959812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大股东廖超权持股60%、二股东陶平持股40%。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中兴路城市山海中心C栋501室(资料来源天眼查)
据网友爆料:这家公司是给别人开发传销系统的。但是在他们网站没有更新这些违法内容。他们做资金盘,9级分销系统。客户(传销组织者)很多是现金交易的,估计警察取证会有一定难度,他们经常在朋友圈发客户给现金的动态。
朋友圈动态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现在有不少的公司,打着各种旗号、以传销模式或者非法集资的形式进行诈骗,或为传销团伙提供便利,最终的定性以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为准。
打不完的传销团伙,割不完的传销难民,对于为传销份子提供便利的不良公司,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望有关部门早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