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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重庆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网络传销内幕

来源: 恩施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18

近日网友反映“91购商城”,聊天记录截图中显示“唐江巴巴商城”已搞了九年,我们来看看之前“唐江巴巴电子商务”传销案件的报道:

 

南昌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揭秘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网络传销内幕》

该文对案件揭露:

 

恩施日报也采写了《小心!一大波披着互联网马甲的骗子正向你的钱包袭来》更为详细的披露,提醒大家别上当:

 

恩施警方真实案例告诉你别上网络传销的当

记者 张宝训 通讯员 胡良志 夏玉成

200天翻倍的高回报,高大上的产品推介会,甚至披着扶贫、环保等外衣……近年来,以“复利投资”、“游戏理财”、“网络理财”、“电子商务”等旗号,依托互联网大量发展加盟商、代理商、会员等方式敛财的网络传销悄然蔓延至恩施,很多市民掉进这些美丽陷阱,受害者涉及多行业、多领域,既有农民、离退休职工,也有大学生、企业老板,甚至还有一些学历较高的知识分子。

面对呈蔓延之势的网络传销,虽然恩施市公安局、工商局火力全开,成功摧毁了多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但由于市民自我“免疫力”不够高,网络传销的隐蔽性、欺骗性比传统拉人头传销更强,仍有不少市民上当受骗。

本文结合恩施市公安局、工商局成功侦破的“唐江巴巴电子商务”、“添福投资理财”网络传销真实案例,揭露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嫌疑人如何一步一步将受害人拉入传销陷阱,希望广大市民阅读后不再参与网络传销,不再上当受骗。

“投资理财”,数百人进入网络传销

今年10月初,“唐江巴巴电子商务”传销进入警方视线,缘起一起债务纠纷案。

恩施市公安局小渡船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廖姓女子被10多个人团团围住,行动受限。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原来,这10多个人反映廖姓女子骗了他们的钱,害怕她跑路,才集体上门找其理论。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这10余人口中的“受骗”,与一款名叫“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理财产品有关,当时其网站已关闭,众人投资血本无归。

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和办案经验,派出所民警判断,眼前这起案子极有可能是一起新型的网络传销。

闻听警方介入调查后,又陆续有百余人上门报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和领导的传销组织层级达三级以上(含三级),直接和间接发展下线达30人以上的,就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罪

10月17日,经侦大队接手案件,继续深入调查。

询问从当日下午两点持续至凌晨两点,廖姓女子将整个过程和盘托出。

廖某交代,今年4月,通过朋友介绍,她接触到“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理财产品。为赚取更多利润,廖某先后发展身边亲戚朋友,吸纳成其下线,注册会员。4月25日,廖某还带着20多位下线会员到重庆,参加“唐江巴巴电子商务”招商会。

以200天投资翻本的高额回报为饵,廖某的下线犹如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由于摊子越来越大,廖某在舞阳坝租下办公室,并聘请7名文员为其做投资讲解和会员注册等工作。其间,廖某按照“唐江巴巴电子商务”规则,先后多次向下线兑现。

今年9月25日,又到了兑现的日子。廖某再没钱兑现给注册会员。这时东窗事发,有的注册会员开始找廖某扯皮,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民警像剥洋葱一般,对“唐江巴巴电子商务”进行调查。一个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的传销组织网络逐渐清晰起来。

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截至目前,已陆续接到500余人报案,廖某的传销层级达20层级,参与人员在我州8个县市都有,涉案金额还在统计中。

民警揭秘,起底“唐江巴巴”传销模式

警方介入调查后,嫌疑人廖某都还坚持自己投资的是理财产品,而非传销。

与传统“拉人头”传销模式相比,“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是什么?又如何发展下线形成多个层级的传销网络?

办案民警介绍,随着廖某等人的落网,这种新型的传销模式也随之被揭开谜底。

廖某经人引荐,登陆“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网站,注并册成为会员。会员分静态和动态会员两类,前者不发展下线,能得到分红和“领导奖”;后者则发展下线,同时获得下面的“领导奖”等,还可以获得所发展人员的“报单奖”。会员发展新会员,成为其推荐人,新会员注册则支付每单1320元现金。新会员每注册一单,则需要消耗推荐人在该网站的1500个电子币,1个电子币等同1元人民币。廖某注册会员后,向其上线打款5万元,购买了一定量的电子币。

那么,会员如何获利呢?会员注册成功一单后,从次日起每天便有12个电子币的分红。会员每成功发展注册一名新会员,电商系统会自动为会员一次性加上该单的直推奖180个电子币和该单一次性的24个电子币的“报单奖”,且从第二天起,每天会产生1.2个电子币的领导奖到会员账户上。

在廖某的传销网络中,一个身份证仅能注册10单,购买了10单的新会员,也可成为报单中心获得“报单奖”。以注册10单计算,会员将其中9单注册在第一单下面,那么会员将会得到240(24×10)个的“报单奖”、1620(9×180)个电子币的“直推奖”和10.8(9×1.2)个电子币的“领导奖”,同时,从第二天起,每天将收益120(12×10)个电子币。

会员成功注册后,若不当推荐人,仅靠自己注册的1单以及这单下面的9单来赚取分红和领导奖,就是做静态;若会员成功注册后,为了多赚取“领导奖”和“报单奖”,发展下线注册在自己的第一单下面,就是做动态。动态会员除了获得分红和“直推奖”等,还可以获得更多的“报单奖”。

“唐江巴巴电子商务”网站每天自动给会员分配分红、领导奖、报单奖,从注册之日的第二天一直分配至第200天。满200天,会员就终止获利。200天里,会员则按照9天、8天、8天的循环模式,以手中的电子币数量,从网站获取现金。同时,按照约定,会员只能领取100整数倍的现金。

办案民警解释,因每天会产生大量的电子币,廖某要根据电子币按期给注册会员兑现,然而,除了会员新发展下线购单会注入资金外,再无别的资金进来,这就意味着这个所谓的投资理财迟早会“崩盘”。当“崩盘”发生后,注册的下线会员必会血本无归。

网络传销中,虽然也有具体的商品交易,甚至有实体店或旗舰店等,但这些均是传销者打的幌子。其中商品的价值远低于交易价格,如廖某在传销中也售卖白酒和床单等商品,也有实体店等,只是商品根本就不值多少钱。

新型传销,其实是换汤不换药

据了解,现如今,传销模式除了传统的拉人头外,也跟上时代步伐,走上了“互联网+”新模式。

就在今年10月,恩施市首起网络传销案宣判,被告人吴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吴某所运营的模式,与“唐江巴巴电子商务”也是同出一辙。

2014年4月至10月,吴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介绍30余人加入“添福投资理财”和“幸运联盟”网站,通过各种推销活动,吸引参与人员投资认购网站上的股票,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形成网络,从事传销活动。

“添福投资理财”和“幸运联盟”理财项目中,只要投资便可成为其会员,然后认购网站上的股票取得收益。“添福投资理财”要求投入额为7000元的倍数。这两个投资项目可实现3个月回本,一年后收益2倍(不含投资本金)。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先后有30多人被高额回报所吸引,加入吴某的理财项目,投资金额达180余万元(后经法院认定)。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里,不少人逐渐发现了问题。虽然先后也有投资者得到现金收益,但不少投资者发现,网站上虽看到不断增长的收益额,现实生活中却并不能取现。“我们的收益,看起来就是网上孤零零的数字。”

于是,先后有不少投资者联系吴某,要求给个说法,并在酒店将吴某围住。纸包不住火,吴某所缔造的网络传销帝国最终被摧毁。

无独有偶,近日,恩施市警方又查处了另一起网络传销案。向某等10位骨干成员利用网络“AC复利”,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传销方式也是万变不离其宗,仍是以会员注册模式发展下线等,只是每单价格不一样而已。“AC复利”也分静态会员和动态会员两类,一个会员以11单14300元为限,成为会员。网络也奖给会员金币等,静态投资不发展下线,在200天内回本可赚8000元;动态投资发展下线,获利会更多。

目前,湖北黄冈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向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新型传销花样百出 民警教你识别技巧

像“唐江巴巴电子商务”、“添福投资理财”这样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的,仅仅是网络传销案的一种形式而已。据相关报道,新型网络传销形式可谓花样百出。

一是宣传“免费获利”“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如2012年浙江省查处的“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件。

二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引人上钩,如2013年天津河北、辽宁、湖北、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翡翠环球网”传销、2012年重庆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中国商信网”传销案。

三是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如2013年广东查处的“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传销案。

四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群众参与传销,如2013年北京查处的“集善家园网”传销案。

五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如名叫“WV梦幻之旅”的组织就涉嫌此类传销。

六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来挣大钱,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如今年3月南京查处的全国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

更有忽悠人的新概念、时髦口号,有些号称“国家扶贫项目”“好项目产业大联盟”,要“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还有些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为幌子,以考察、旅游、加盟等方式从事传销,都是传统传销的升级换代。

“识别传销,要看3个特征。

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恩施市经侦大队民警介绍道。

恩施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参与网络传销本身就是违法行为,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小编暂时没有找到“91购”的资料,如有材料可以提供给小编!前车之鉴,望大家别重蹈覆辙!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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