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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是什么?什么是传销?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什么
对于传销的理解,很多人都还停留在限制自由,暴力抢劫的阶段,其实传销已经升级,很多传销已经不限制自由。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目前出现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 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就是一种新型骗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 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一、传销卷土重来

早期传销,被赋予了“传播精神文明,销售优质产品”期盼。但是经过了刻骨铭心的动荡,很多人吃到了苦头,现在已经成了一个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他给老一辈人的心目中造成的心理阴影,是难以磨灭的!被冠以“经济邪教”“精神鸦片”的称号。传销已经成为一个代名词,邪恶的代名词,骗亲戚骗朋友。

传销之凶险,还在于它如同精心编写的程序,根据社会的发展,不断更新、升级。“异地拉人头传销之人际网络”、“异地拉人头传销之资本运作”、“互联网网络传销(包括以微商为名的移动网络传销)”、“涉众型金融传销”、“非法直销及违规直销”……据反传销组织统计,目前全国除了西藏外,所有省份都活跃着“异地传销”的身影,全国参与“异地传销”的人员至少上千万,这还不包括上亿计的网络传销大军,数目触目惊心!传销卷土重来!

二、疯狂的“异地传销”

如果有一天,你接到久未谋面的某位亲友热情而有分寸的电话,邀请你到外地考察、旅游、聚会、帮忙,如果你接到某家“知名企业”的通知,要求你到外地进行面试,如果有网友热情地邀你到外地见面,如果对方所在的城市恰好是传销的“重灾区”,那么你一定要小心。因为如果你没有弄清情况便贸然前往,接下来等待你的很可能是传销组织的密集洗脑,直到让你激动万分地拿出积蓄,并拉上亲朋好友一起,跳下他们精心布置的陷阱。凶险的传销像个幽灵,你看不见它,但它仿佛已经无处不在。警惕传销!因为它像个黑色幽灵,就在每一个人身边!

传销使人倾家荡产。为了追求那永远难以实现的暴富梦想,传销参与者宁愿拿出仅有的积蓄,甚至举家借贷,直到被榨干最后一滴血。

传销使人惟利是图。无论亲人朋友,只要拿得出入门费,便可以作为自己“晋升”的垫脚石。

传销使人是非不分。所谓的“技巧”,不过是骗局的一次次复制,“善意的欺骗”是给自己的谎言,这场骗局中,参与者不但骗人,而且骗己。

传销使人人格扭曲。传销人员在反复的听课洗脑过程中,不断重复着“抵触—怀疑—认同—狂热—再怀疑—自我麻醉”这个群体性过程,渐渐形成了扭曲的人格。他们表面自视甚高,自命不凡,其实深怀自卑与矛盾;他们拒绝清醒,逃避现实,沉迷于虚幻的发财梦,难以面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销的凶险,在于它准确切中了人性中那些不设防的区域。用伪装的温情来打动你,用虚幻的财富来诱惑你,用盲目的自我膨胀来满足你的成就感,用荒唐的借口与暗示来麻醉你的不安与恐惧。于是,像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了封禁,自私、贪婪、自负、偏执,人性中的弱点被尽情释放并加以放大,成为操盘者疯狂敛财的工具。

传销永远不会创造社会财富,它只是一场敛财并进行利益再分配的数字游戏。它的终极目的并非销售产品,而是欺骗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完成这场掠夺与被掠夺的货币交易计划。

传销也永远不会实现个人暴富的梦想,它只是一场造梦的自我催眠,而在那些最终被抛弃的“传销难民”身上,传销的影响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依然存在并发生作用。

异地传销,主要分为南派传销北派传销

1、疯狂的“资本运作”(南派传销)

属于“南派传销”,名字有,资本运作,连锁经营1040阳光工程,特许连锁经营等,投资1份3800,21份69800,号称赚1040万(或是武汉的31份102800,或北海的70300,返还20000,或10份的“万商西进”“绵阳新时代”等等),达到入罪级别后的人员,美其名曰“上总”,称做到第二平台,实际上是躲避下线的报复和工商公安的打击,传销转入地下,打着“国家暗中支持”“正面打击 侧面扶植”。

不再是把人邀约到以后就原形毕露,或者无休止地洗脑,而是通过安排一些人对新人进行热情关怀,营造和谐的氛围。通过旅游,走工作,开“新经”(新人参与《经营管理二十条》),新晨;不再是传统的上大课,而是一对一的促膝长谈,而是像平时聊天;不再是打工仔的游戏,而是受害人群层次不一,大学生,公务员,教师,也在其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行业能够吸纳这么复杂的从业人员,这所有人不分高低贵贱,吃同样的饭,干同样的事,赚同样的钱,受同样的骗,犯同样的错,遭同样的骂,丢同样的人。

2、疯狂的“网络营销”(北派传销)

“北派传销”主要打着以网络营销、直销的旗号,打地铺,吃大锅饭,个别的会限制人身自由,带暴力性质(以打着“天津天狮”旗号的为主)。煽动民族情怀,称抵制安利等外国直销企业,防止资金外流,2800、2900、3260和3900为主,B级别就要出网,就要脱离组织来规避打击。

看今朝睡地铺吃土豆大白菜,待明日住别墅奔驰宝马开回家,“传播精神文明,销售优质产品”,“三商法”被传销组织奉若神明。几何倍增学,人际口碑,直达送货,完善出局制,五级三阶制;等腰梯形制;皇帝江山轮流坐,发展课,四个发展阶段……

说白了,传销组织领导要把每个受害者,煞费心思地培养成一名合格的大骗子,有很多C级别的大主任都不知道行业内幕,传销组织是上一个级别欺瞒下一个级别,保密工作胜过保密局,只有做到B级别、A级别才知道真正的行业内幕,才知道所谓国家秘密运行的行业原来是一场骗局!以下的,都坚信这是国家秘密运行的、暗中支持的,不是传销,别人都能成功出局,自已为什么不能成功?!看懂行业了,别人把菜刀架你脖子上,叫你走你都不会走,中毒太深,过份痴迷,满脑幻想那几百万、几仟万的财富。

抱着梦想进入团队,投身异地信心百队,都想发财是个机会,亲人朋友都是垫背,初加入时心血澎湃,几月过后激情减退,谎言相邀复制团队,一步一步爬上高位,亲情友情全部作废,孤寂深夜暗自流泪,是进是退豪不知昧!

三、互联网+犯罪

信息化社会的到临使我们进入一个覆盖面广、传播迅速、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时代。而“互联网+”的思维并不独属于某个指定的行业,在我们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候,我们政府必须提高警惕一些不法分子是否也会借着这个东风走上“互联网+犯罪”的“创新”道路,而民众也必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擦亮自己的眼睛,谨防陷入网络传销的漩涡。

目前各类资金盘传销打着“虚拟货币”、“数字加密货币”、“数字加密通用积分”、“互助理财”、“网络理财”、“游戏理财”、“挖矿机”、“众筹”、“股权”、“电子商务(消费返利)”、“网络直销”、“微商城”、“mbi”“善心汇” “旅游直销”“免费旅游”、“XX科技”为名的资金盘及网络传销泛滥成灾。此类传销组织短期内圈钱关网跑路。

四、伪直销

一方面,未经商务部允许的公司,没有取得直销牌照,宣称直销,大肆发展代理;另一方面,即使正规的直销公司,也很多存在问题,夸大报酬,夸大疗效,把直销变成投资,把直销做成传销!他们不断带新人听课,利用成功学,毒化人的思想,传销文化,违规操作!很多人,为了直销,为了所谓的事业,把手段当做目的,倾家荡产,众叛亲离!

网络直销,也更热衷于发展下线,,从而获得层层返利,网络直销也模式涉嫌传销!“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在家创业”如果类似这样的诱饵吸引了你的注意,通过附在文章结尾的QQ号码,很可能找到的是一家直销企业的经销商。在网络上发展直销员队伍,还涉及到直销企业的经营范围问题。因为,网商们来自五湖四海,但商务部直销信息披露系统显示,直销公司获批的直销区域只有一些省份的部分地区。

五、法律法规

那什么是传销呢?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发现有以下三个特点,它就是传销无疑。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说白了,传销就是把简单的“庞氏骗局”复杂化,加上各种噱头,各种包装,以显得正规化和合法化,其实都是换汤不换药。

认清传销真面目,避免上当受骗,造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远离传销。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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