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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商、公安联合剑指网络传销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04-09

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传销违法活动十分猖獗,全国范围内的大案要案频发,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给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挑战。随着周边省市和省内南京、徐州、连云港等地打击、挤压、遣散力度的不断加大,各类传销组织出现了由省外向省内、苏北向苏中苏南转移的新动向,南通市区域范围内涉传举报频繁,传销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近两年来全市仅立案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6起,破案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名,捣毁传销窝点29个,抓获5名外地涉传逃犯。

江苏、南通传销案件及接报案情况看,一是网络传销犯罪日益突出。该类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变化快,具有极强的欺骗性、虚拟性和辐射性,与传统传销方式相比危害性更大。二是手法层出不穷。不法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网络代理”、“慈善互助”、“网络教育”、“虚拟货币”等旗号发展会员非法敛财,且与实体、理财复合交织,隐蔽性越来越强。三是直接面向大中专院校学生和残疾人员。如,以介绍、招聘工作为名诱骗在校大学生掉入传销陷阱,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善心汇”披着慈善外衣榨取残疾人的生活费用,等等。

按照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南通市工商局、南通市公安局决定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整治,以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切实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大局,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同时,对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分子、“职业化”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南通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查处网络传销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运用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协作执法机制,健全及时沟通、及时协调、信息共享的协调处置机制,认真做好传销违法活动的调查摸底和案件线索排查,及时掌握各地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建立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

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总局重点布置排查的工作任务外,要加强对辖区内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的搜集研判,注意发现传销案件线索和苗头,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对于前期各地摸排上报的正在查办的网络传销案件要尽快突破,稳妥查处。

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直销企业、直销员、经销商的监管,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督促直销企业严格自律,保护消费者等相关当事方合法权益,确保直销企业不涉及传销,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对已经开通电商平台的直销企业,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管控,建立台账,严禁任何直销企业利用网络从事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举,重在维稳的原则,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切实加强苗头性、倾向性情报信息研判。开展打击查处传销大要案件行动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因查处网络传销案件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始终坚持打击与防范、查处与规范、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对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协同公安一查到底;对一般传销人员和被骗群众要以教育遣散为主。加强对特殊群众的重点宣传,将外来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未就业大学生等人群列入重点宣传对象。结合创建无传销城市等活动,积极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传销典型案例,充分揭露传销违法活动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不断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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