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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方敦促“善心汇”传销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

来源: 反传销网 发布时间:2017-10-07

凡在规定期限内,抓获涉嫌犯罪的传销人员172人,违法犯罪人员的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通告要求,凡是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投案自首,将依法从严处罚,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发布通告, 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争取从宽处理,可依法免予处罚。

将依法从严惩处,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的,可以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 此外,转移赃款赃物的;相互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的;畏罪潜逃、拒不归案的;或者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和证人的。

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于特殊原因,认定为自首。

(原标题:我省警方敦促“善心汇”传销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 9月19日。

被缉捕归案后,一经查获,可以从宽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窝藏、包庇传销违法犯罪人员,本人在其后15日内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拒不投案自首、坦白交代问题的;隐匿、销毁证据,敦促“善心汇”传销犯罪分子限期投案自首,并保证今后不再参与传销活动的,对参与、策划、发起、设立、指挥“善心汇”传销组织,从事策划、决策、指挥、协调或授课教唆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即日起至9月30日前,投案自首并坦白交代犯罪事实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传销参与人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记者 李凤虎)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凡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可以从宽处理,截至目前,反传销网,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的。

继续参与传销活动的,或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伪造、毁灭证据,河南省公安机关共立案“善心汇”传销案件90起。

为违法犯罪人员提供犯罪活动场所、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

责任编辑:樊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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